1、每月檢查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等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做好記錄并及時處理。消防設施維保試驗火災警報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2、每季檢查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采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分期分批(50%)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及確認燈顯示。試驗中發現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試驗火災警報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檢查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無損狀態。
4、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有規定的空白空間。
5、每年檢查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采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對安裝的所有探測器全部檢查試驗一遍,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等轉換開關是否正常。檢查所有接線端子是否有松動、破損和脫落現象。
系統日常運行期間,中控值班人員及安全員應細心觀察,做好消防設備設施的巡檢登記記錄,對于系統發生的報警,應馬上到達現場仔細察看,如確屬真實警報,應按相關預案實施。如屬于誤報警,則應做好記錄,并及時通知維保公司維保負責人,共同查找原因并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