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維保是保證消防系統可以正常運作的保障,根據一些規范,結合甲方的設備實際以及管理要求,使整個維保工作系統化、規范化,使整個消防系統處于良好的運行當中。
消防年檢也被稱為消防設施檢測,根據規定: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要做一次全面檢測,每次檢測,應該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也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根據以上定義判斷,消防年檢也就是消防設施檢測,主要就是對設備進行檢測,而消防維保石油技術實際可以做的,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消防設施檢測公司是可以同時做消防維保和消防年檢的,但是消防維保公司不一定擁有消防年檢或者消防設施檢測的。
消防系統是每個單位正常生產、工作及生命安全的保證,根據公安部公通字[1996]21號《關于抓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府第143號《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設施必須定期維護、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清除,確保消防設施能夠正常運行,發揮其有效的安全預警功能,保障國家財產免受損失和人民群眾的安全。
應用火災自動報警/消防聯動系統是及早發現火情,防止火勢蔓延、降低火災危害的有效措施,但并不是安裝了自動消防系統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在自動消防系統存在故障、值班人員責任心不強或無人值班的情況下,一個隨手丟棄的煙頭、一段老化或過負荷的用電線路,都極有可能釀成大禍。
大量的火災實例證明:發生火災,特別是發生特大、惡性火災的主要原因就是消防設施未能發揮作用或值班人員處置不當。所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作好自動消防系統、滅火系統的維修和保養;由培訓合格的人員我們雙方負責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操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